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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山大学法律评论》稿约
孙中山先生创办中山大学,以博学、审问、慎思、明辨、笃行为训,立灌输及研究高深学理与技术并因应国情力图推广其应用为旨,勉励学者诸君立志要做大事,不可要做大官,肩责之道,勉术学问,琢磨道德,爱惜光阴,发奋读书,研究为人类服务之各种学问,非学问无以建设。《中山大学法律评论》学术集刊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创刊自1999年,秉承学术乃天下公器,谨遵孙逸仙先生之激励,倡导学术自觉,追求学术品质,提倡关怀世界、著立经典,立志为学问,力求为法学学术及法治进步贡献点滴。本刊设主题研讨、论文、评论、争鸣、阅读经典、关于法学学术研究的倡导等固定栏目及笔谈、论坛、判例等机动栏目,实行匿名投稿制、初审编辑与同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和一票否决制,对来稿不限体裁和篇幅,不考虑作者身份和背景,特别看重思想原创、关注现实、观点独到、论证严密、问题意识强烈,重视学术水准和学术规范,一切从学术出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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